高速、国省干线拆除减速带设振动标线

本报讯7月22日,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赤峰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赤峰市政府今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赤峰市公路安全畅通工程实施方案》,内容包括取缔全市范围内所有区间测速、车载流动测速及其他限速设施,在全市高速公路、国省干线公路及其它重要公路,拆除减速带,改设振动标线等,实现全市境内公路安全畅通的目标。

方案提出全市公路流动测速全部取缔;区间测速除保留g45大广高速赤峰至茅荆坝(蒙冀界)段双向区间测速点外,其余全部取缔。在全市高速公路、国省干线公路及其它重要公路,拆除减速带,改设振动标线。在国省干线及其他重要公路被交路口、公路铁路平交路口等保留并适当增设减速带。全市各类公路限速值原则上按公路设计时速确定。除营运车辆、中型以上载客载货车辆、校车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车辆,行驶速度超过限制速度20%以内的不予处罚,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仍执行限制速度。补充完善和修正全市各级公路交通标志,适当增加版面信息荷载,使之更加规范统一、通俗易懂、方便实用。

拆除33处66套公路区间测速管理设备,其中41套改造为固定测速,25套予以拆除。新增测速点16个,升级改造原测速设备5套。撤除区间测速交通标志114块,新增固定测速点交通标志156块。施划振动标线32145.7平方米。增设警告、禁令等标志566块。在国省干线公路被交路口设置减速带5105道、23819延长米,其它交通干线途经镇村的重点路段增设减速带1741处、12199延长米。